請教師於研習前填寫"校外研習公假申請表",奉准參加並前往研習後,另檢附研習時數證明送人事室登錄補休事宜。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習載具iPad系列」課程表,請學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0660E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課程共計 12 場次(詳如附件一),研習對象以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實驗學校)使用iPad載具之教師為主。
三、請學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先生,電話:07-726-0089分機114。

透過線上表單報名方式(由廠商提供)研習連結:https://forms.gle/qD56vhQenEukKV3z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