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3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機車」最多計25件,「自行車」次之計18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最多計34件,「自摔(撞)」次之計20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駕駛9件。
二、依據本月事故型態,請各校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一)學生步行上下學(行人):
1、等待紅綠燈時,站在安全位置(騎樓、行人步道磚)等候,不過於靠近路口或斑馬線。
2、依號誌通過路口,行人專用號誌倒數秒數不足時,不搶快通過。
3、利用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等行人專用道過馬路,不從路段中或車陣中穿越。

4、未設置人行道或騎樓之巷道內,盡量靠邊走或面向來車行走。
5、夜間外出宜穿戴亮色衣物或反光配件,增加自身辨識度。
6、走路時不可聊天、嬉戲或滑手機,隨時注意路況與來車。
(二)家長接送上下學(乘客):
1、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乘客限1人,須配戴安全帽,坐於駕駛後方,不得側坐或站立於前方踏板。
2、家長以汽車接送,12歲以下學童應坐於小型車後座,並繫上安全帶,不得坐於副駕駛座。若為2至4歲且18公斤以下幼童,應使用幼童安全座椅,安置於小型車後座。
三、本案宣導內容副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轄屬學校及本局家庭教育中心,敬請參酌運用。